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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3-12    浏览次数:4433次

有关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徐州监察分局,各煤矿企业:

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,严格国家监察、行业管理、地方监管、企业负责的责任体系。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制定了《江苏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联系人:裴云龙,联系电话:025-83332430

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    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6年7月11日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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